****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实践,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征集范畴
(一)立法项目建议方向
紧扣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心城市,打造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目标定位,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城乡建设管理提质、生态文明保护升级、历史文化传承发展、基层治理效能提升等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提出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重点关注新质生产力培育、**都市圈融合发展、民生服务优化等领域制度保障需求。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标准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规〔2022〕1 号)要求,属市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下列事项可纳入建议: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市政府工作报告;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订;
4.国土空间规划、****政府确定的重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订;
5.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重大政府融资举债、重大财政资金的安排;
6.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投资项目等的确定和调整;
7.土地、水、森林、矿藏、湿地等自然**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8.国有企业改革、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的确定和调整;
9.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调节、保障性住房、城市治理、公共交通、旧**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的确定和调整;
10.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卫生、数字转型等重大社会事业建设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11.政府公共职能调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等重大政策的制定;
12.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定;
13.实行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14.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请填写《**市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附件2),通过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信封、邮件请注明“2026****政府立法项目建议”“2026****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字样。
通信地址:**市**区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819室
邮编:432000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人: ****法规科 方 芳 张晓娟
联系电话:0712-****887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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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附件1
**市202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申报表
| 规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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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论证摘要 (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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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计划项目、调研项目、修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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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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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市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
| 建议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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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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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会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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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承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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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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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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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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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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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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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