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483号经营用房及**路11号2幢综合楼招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5年11月3日发布竞价公告,对**路483号经营用房及**路11号2幢综合楼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5年11月14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标的物1(一标段):**路483号2-6层、**路11号2幢2-6层(含接建楼)
成交人:****
成交价:肆拾陆万元整每年(460000.00元/年),租赁期为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三年成交总价为:壹佰叁拾捌万元整(****000.00元/3年)
2、标的物3(三标段):**路483号一楼自西向东6-7间
成交人:程思思
成交价:贰万伍仟元整每年(25000.00元/年),租赁期为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三年成交总价为: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3年)
3、标的物4(四标段):**路483号一楼自西向东8-11间
成交人:房玄
成交价:陆万元整每年(60000.00元/年),租赁期为3年,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三年成交总价为: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3年)
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7日
招租单位:****
联系人:** 电话:136****2260
代理机构:****
联系人:尹鑫 电话:130****6075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65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租单位:****
代理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