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病人监护仪常规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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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病人监护仪常规配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0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病人监护仪常规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2,2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病人监护仪配件):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2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2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医疗设备零部件 血氧探头等监护仪配件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2,2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病人****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分;****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病人监护仪配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写字楼412室进行确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南路85号

联系方式:189****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路85号

联系方式:152****0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2****0225

****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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