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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瓮窑片区规划一号路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城投函〔2025〕8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政府〔2025〕158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瓮窑片区规划一号路一期(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起点与**大道相接,终点接至现状水泥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路线全长363.34米,按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的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223.4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地点:**市**镇瓮窑村。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