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大庙山****岩矿矿产品销售服务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工程 开标室(五)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统货(除饰面用**岩荒料外,其余矿产品按动用**量减去荒料量后统货交付和结算)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12个月为 24.74 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3—24个月为:31.91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25个月至合同到期为: 36.15元/吨(不含增值税)。饰面用**岩荒料招标下限控制价为174.53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方负责所有矿产品的运费、产品检测费等矿石销售产生的费用。 | |||||||||
| 销售期限 | (一)承包期为10年(120个月),起算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收甲方的入场通知书或要求推迟承包期起算日期。(二)大庙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5年12月21日到期,延续****管理部评审,如因评审工作未完成导致矿山停工停产而无法交付矿石的,按停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复工通知发出之日止计算,本合同期限按停工月数顺延。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 ||||||||
| 投标报价 | 统货(除饰面用**岩荒料外,其余矿产品按动用**量减去荒料量后统货交付和结算)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12个月为24.73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3—24个月为:31.90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25个月至合同到期为: 36.14元/吨(不含增值税)。饰面用**岩荒料招标下限控制价为174.52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方负责所有矿产品的运费、产品检测费等矿石销售产生的费用。 | |||||||||
| 销售期限 | (一)承包期为10年(120个月),起算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收甲方的入场通知书或要求推迟承包期起算日期。(二)大庙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5年12月21日到期,延续****管理部评审,如因评审工作未完成导致矿山停工停产而无法交付矿石的,按停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复工通知发出之日止计算,本合同期限按停工月数顺延。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统货(除饰面用**岩荒料外,其余矿产品按动用**量减去荒料量后统货交付和结算)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12个月为 24.72 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3—24个月为:31.89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25个月至合同到期为36.13元/吨(不含增值税)。饰面用**岩荒料招标下限控制价为174.51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方负责所有矿产品的运费、产品检测费等矿石销售产生的费用。 | |||||||||
| 销售期限 | (一)承包期为10年(120个月),起算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收甲方的入场通知书或要求推迟承包期起算日期。(二)大庙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5年12月21日到期,延续****管理部评审,如因评审工作未完成导致矿山停工停产而无法交付矿石的,按停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复工通知发出之日止计算,本合同期限按停工月数顺延。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ggzy.****.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集团有限公司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9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