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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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5-11-14 20:00:00
2025-11-19 23:59:00
2025-11-14 17:34:12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

招标项目名称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一期检测及监测服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评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下浮率14.32%,投标报价****676.8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诺信(广****公司投标下浮率17.38%,投标报价****581.2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下浮率18.14%,投标报价****387.53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一(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676.81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4.32%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成坤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检测类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70****012264号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粤)建检专字第****0130号;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诺信(广****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581.21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7.38%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沈**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检测类高级工程师/240****279560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粤)建检专字第****0087号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387.53元;投标报价下浮率:18.14%

质量承诺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工期(交货期)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梁国柱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检测类高级工程师/200****041409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02****26496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文明路41号三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0668-****6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8-****999

联系地址

**省**市**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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