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经****2025年第24次党委会、第30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广场一期15栋16层1608号房屋公开招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资产为********广场一期15栋16层1608号房屋,招租房屋现状为已装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权属清晰,有瑕疵(查封中,有使用权,可正常办理移交使用)。
二、资产明细清单
****广场一期15栋16层1608房屋招租资产明细清单:
三、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仅用于办公用房使用,不能作为他用。各类经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不得用于生产、存放剧毒、危化品、爆炸物等有害物作业。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承租人不得将该物业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如有任何违反,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已交租金。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年。
五、招租底价及租金递增方式
招租底价:39.00元/㎡/月,74,884.68元/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无免租期。
六、招租方式
通过房屋交易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租。
七、租金收缴方式
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起租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后续租金在每6个月到期前前20个工作日内将后6个月租期的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八、租金管理
1.租金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公开招租取得的租金,首期租金在起租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后续租金在每6个月到期前前20个工作日内将后6个月租期的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九、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须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折算1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费用
项目物业服务由******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费为:6.00元/㎡/月。承租方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等所有有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一、是否有原租户:无。
十二、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社会团体;
2.报名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承租申请提交资料
1.报名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报名时机构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十四、《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见附件)
十五、公开招租报名方式
中介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彩**路1666****广场二期3栋147号商铺
联系方式:182****8870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8日)
咨询电话:0871-****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