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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726652R | 建设单位法人:邓琳 |
| 蒋兴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州**县**路359****水利局 |
| **县雨洒河得妥镇山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2153,****437 纬度: 293127,2930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2 |
| 甘泸环发〔2023〕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34.14 |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72665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7HGKFR36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4-08-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综合整治防洪堤长度2.765km | 实际建设情况:综合整治防洪堤长度2.803km |
| 根据工程完工工程量统计,整治防洪堤总长由2.765km变动为2.803km,建设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没有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施肥; ②基坑排水: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 ③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区酒水降尘。 (二)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酒水降尘、设置围挡并对堆场采取覆盖等措施。 ②施工机械废气:加强机械维护及施工车辆的管理,经项目区域扩散后无组织排放。③混凝土拌合粉尘:加强搅拌机械管理,密闭搅拌,洒水降尘。 (三)噪声防治措施: ①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②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尽量远离四周敏感点。③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需避开午休时间。⑤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环保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并作好记录存档。以确保各类设备特别是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固废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②弃土:统一堆放于国资清淤项目临时堆渣场等待项目进场进行消耗,不单独设置渣场。 ③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堆场,严禁随意倾倒。 ④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补偿、减少影响范围、生态恢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禁砍伐野外植被,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临时表土堆场土方集中堆存,并采取拦挡、排水措施以及防雨布等临时遮挡措施。 ②临时占地恢复: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进行复垦到原状态,对沉淀池等进行拆除回填平整,现场无废弃构造设施遗留。 ③植被恢复:对填埋后的沉淀池等回填覆土,恢复生态,施工场地、临时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貌。 (六)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结束根据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组成的完整性,以优化群落结构为目的,根据各种水生生物的栖息、生活规律合理安排放养一定比例的水生生物(当地河道常见物种) (七)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加强对项目区的执法力度,复杂路段设置警示标志,严禁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随意排放进入河道,加强水质安全宣传,防止人为污染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一)1.生活污水通过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2.基坑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作业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未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1.施工现场已采取湿法作业,打围作业; 2.场内道路每天洒水4-5次,作业车辆一个月维系养护1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大型燃油机械已配备收尘设施; 3.密闭搅拌,洒水降尘 未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1.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将****中心位置,合理布局,各强噪声单位也利用厂房围挡和增加距离来降噪,也采取了设备固定及内部地面硬化来减振、消声; 2.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自工程开工至完工未收到居民投诉信息; 3.已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未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送至场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废弃土石方临时堆放在施工现场内,后期全部用于堤后低洼处回填平整,未外排。 施工期弃土堆放于指定地点,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建议进行及时处置。 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1.未扩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 2.对临时施工占地已进行迹地恢复,施工单位在堤坝两侧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区域的施工设施均已撤离,临时工程已拆除,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并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撒播了草籽,有一定的效果 3..施工期间多次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未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六)1.施工期间多次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严格按照工期安排,在枯水期施工; 3.对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遮盖措施,避免落入河道,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未对河道造成明显影响; 4.生活污水经旱厕回收后用于农灌,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置后回用。 未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七)施工期间多次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工人管理工作。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施工时序和临时工程选址,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加强水面巡视,妥善保存临时堆场存放的堆土,避免落入河道。施工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生态恢复,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修复成效。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及施工废水的处理处置,严禁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基坑废水经集水井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农地施肥,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弃渣等固体废弃物。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通过合理布局,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小施工机械废气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采取混凝土密闭拌和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临时工程布设,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并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工程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沉淀池沉渣等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检修与日常维护,加强水质安全宣传,强化材料运输风险防控,控制和降低施工过程及交通运输过程带来的环境风险。制定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项目施工期间均为白天施工;未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布置临时工程;每日洒水降尘,现场打围施工,裸露堆土进行了覆盖,对扬尘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施工运输沙、石、土方等车辆均严密封盖;对临时施工占地已进行迹地恢复,施工单位在堤坝两侧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占地区域的施工设施均已撤离,临时工程已拆除,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并采取了植被恢复措施,撒播了草籽,有一定的效果; (二)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生活污水经回收后用于农灌,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置后回用,废水均未外排;施工期间未收到民众投诉; (三)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开工前按照规范制定尘污染防治方案:对露天堆放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车辆,对地表清理、场地平整、挖填方等产尘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四)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项目施工期间均为白天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施工期间未收到民众投诉; (五)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项目采取了多种水土保持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弃土弃渣均回填利用,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堆放在指定地点,没有外排; (六)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施工期多次对工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施工作业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同时制定了相关的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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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