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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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1-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11-20 |
| 交易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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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苏慧 071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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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 标的名称 |
**县25年渣土消纳经营权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
| 项目信息 |
本次转让标的为**县25年渣土消纳经营权,渣土消纳场22处,其中高**镇6处、**镇3处、忠堡镇3处、坪坝营镇2处、唐崖镇2处、清坪镇1处、**寺镇1处、黄金洞乡1处、活龙坪乡1处、小村乡1处、大路坝区工委1处,总面积约94.03公顷,合计1410.42亩,渣土消纳总容量为7199.79万立方米。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县25年渣土消纳经营权,渣土消纳场22处,其中高**镇6处、**镇3处、忠堡镇3处、坪坝营镇2处、唐崖镇2处、清坪镇1处、**寺镇1处、黄金洞乡1处、活龙坪乡1处、小村乡1处、大路坝区工委1处,总面积约94.03公顷,合计1410.42亩,渣土消纳总容量为7199.79万立方米。 2、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相关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对本次受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向转让方及****追责和索赔。 3、意向受让方取得渣土消纳经营权后,须按法律法规规范进行消纳审批核准,后期场地建设运营、政策处理、设施设备等投入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委托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 - **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826MB****530J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覃漫 |
| 成立日期 |
2025-05-14 |
| 公示附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受让。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县25年渣土消纳经营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专用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恩****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施南评报字[2025]第174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4、本次交易及成交后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受让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办理相关许可费用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5、项目成交后标的移交事项由转让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予以配合。 6、本次交易产权交易服务费用按照约定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交易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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