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代理机构)受****委托,拟对****眼科学科共建服务公开比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编号:****
二、比选项目:****眼科学科共建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三、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四、比选项目简介:
****拟在****中心,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患者提供相关眼科部分视光服务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比选人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具有第Ⅲ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高新区盛安街401****中心B座1909号或邮箱(****@163.com)完成报名事宜。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
①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公司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②邮件获取:将第①条所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扫描件、微信付款截图(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163.com ,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收到时间须在报名期间每天下午16:00点之前,资料不全或错误或下午16:00点之后收到的邮件将不予接收。开标当天请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标书代写
七、比选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八、开选地点:****(**市高新区盛安街401****中心B座1909号)。
九、本比选公告在《**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渠江镇营渠路319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0818-****611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盛安街401****中心B座1909号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8-****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