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片区市政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项目(2026-2027)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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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片区市政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项目(2026-2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的“10、报价要求”更改如下:

1、“10.1.2工资标准:绿化养护人员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的130%,即2853.5元/人.月(不包含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驾驶员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人.月(不包含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更改为:10.1.2工资标准:绿化养护人员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人.月(不包含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驾驶员工资标准:实发工资不低于4000元/人.月(不包含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2、删除“10.1.4岗位津贴:每人每有效工作日不低于10元,每年每人有效工作日为261天;”

3、“10.1.5过节费:1700元/人/年(11个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中秋和国庆共三个节假日每个发放300元,剩余8个节假日每个发放100元,合计1700元)”更改为:10.1.5过节费:1700元/人/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7个法定节假日,其中春节、中秋和国庆共三个节假日每个发放300元,剩余4个节假日每个发放200元,合计1700元),仅考虑服务期间相应节假日过节费。

4、“10.1.7工人意外伤害保障额度: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保证补充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每年每人不得低于750元”更改为:10.1.7工人意外伤害保障额度: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保证补充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每年每人不得低于750元,服务期总计不低于125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国资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91-****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路83号

联系方式:0591-****5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秋滨.

电话:0591-****5670

****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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