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的日期:2025年1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30。
更 正 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9:0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方式:赵等 189****3336项目概况
****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万元
最高限价:27.8万元
采购需求:****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发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则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
截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30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方式:在线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费支付账户:账户名称:****,账号:200********466****00017,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售后不退。
时间:2025年11月14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方式:赵等 189****3336
****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的日期:2025年1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30。
更 正 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9:0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方式:赵等 189****3336****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JL-2025-107
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凝胶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的日期:2025年11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7:30。
更 正 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9:00。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武老师 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方式:赵等 189****3336****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脑电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淮****经济开发区**路2号
成交金额:1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脑电治疗仪 品牌:朴拙 规格型号:PZ-A620-D4 数量:1 单价:160000.00元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电话: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市**区金百合2A2004
联系电话:189****333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区宁山路2****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05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孟山路金百合2A2004
联系方式:赵等 189****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