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公司
“****广场景观改造项目”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天****公司“****广场景观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示。
**天****公司建设的“****广场景观改造项目”****开发区盈滨半岛,国有土地证为**国用(2006)第0927号,证载用地面积133424㎡,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
该项目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133424㎡,总建筑面积:192206.48㎡,总计容面积119934.47㎡,总不计容面积72272.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9934.47㎡,地下建筑面积为72272.01㎡,容积率0.898,建筑密度24.7%,绿地率为51%,机动车停车位5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84个。
本次报建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993.89㎡,总计容面积99.71㎡,总不计容面积834.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9.71㎡,地下建筑面积为834.18㎡。
其中加建采光天棚1,总建筑面积:532.15㎡,计容面积48.89㎡,不计容面积24.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89㎡,地下建筑面积为483.26㎡。
其中加建采光天棚2,总建筑面积:350.92㎡,不计容面积350.9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350.92㎡。
其中拟建一栋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50.82㎡,计容面积50.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0.8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9136);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服务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