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长福路219号H座国地大厦
成交供应商业绩:1.**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合同金额:1868.4294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0月;2.**市**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项目,合同金额:70.0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2月。
成交供应商获奖:1.获得2020年度土地整治统一监测与智能监管关键技术,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颁奖单位:****协会;
2.于2023年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成果质检软件V1.0。颁发单位: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
成交供应商体系认证: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罗伟玲 获得国土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中标(成交)费率: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额的0.8‰(大写:千分之零点捌)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7日
招标人:****
地址:**市**县乐行**侧S202线西侧4幢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9269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若供应商对质疑(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部提出投诉。
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606、0558-****5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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