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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集镇苏雅村赖刁湾组22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续包)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市**县夏集镇苏雅村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2025-11-14 |
| 交易品种: |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3年 |
| 交易底价: | 1070.00元/年/亩 |
| 交易面积: | 221.00亩 |
| 联系方式: | 相咸祥(135****0249) |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夏集镇 | 村(社区) | 苏雅村 |
| 组别 | 赖刁湾组 | 登记日期 | 2025-11-05 |
| 是否续租 | 是 |
| 交易面积 | 221.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苏雅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赖刁湾组,交通便利,面积221亩。四至①:**水泥路西,南至双琚**,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双双**;四至②**生产河,南至双双**,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赖刁湾生产河;四至③:**苏南农田交界,南至双双**,西至水泥路东,北至圩埂南;四至④:**苏西农田交界,南至生产**,西至场面东,北至庄台南;四至⑤:**苏西农田交界,南至庄台北,西至水泥路东,北至苏西农田交界。。承包期限为3年(2025年11月20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3年,按照3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荷藕种植。该项目交易底价:107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另收村级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年﹒亩,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必须每年4月30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联系人:相咸祥135****024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项目位置 | **市**县夏集镇苏雅村 |
| 项目四至 | 四至①:**水泥路西,南至双琚**,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双双**;四至②**生产河,南至双双**,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赖刁湾生产河;四至③:**苏南农田交界,南至双双**,西至水泥路东,北至圩埂南;四至④:**苏西农田交界,南至生产**,西至场面东,北至庄台南;四至⑤:**苏西农田交界,南至庄台北,西至水泥路东,北至苏西农田交界。 |
| 坐标拐点 | -- |
| 种养品种 | 荷藕种植 |
| 流转用途 | 蔬菜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1.jpg 审批表2.jpg 审批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标段信息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苏雅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赖刁湾组,交通便利,面积221亩。四至①:**水泥路西,南至双琚**,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双双**;四至②**生产河,南至双双**,西至七顷农田交界,北至赖刁湾生产河;四至③:**苏南农田交界,南至双双**,西至水泥路东,北至圩埂南;四至④:**苏西农田交界,南至生产**,西至场面东,北至庄台南;四至⑤:**苏西农田交界,南至庄台北,西至水泥路东,北至苏西农田交界。。承包期限为3年(2025年11月20日—2028年9月30日)。不满3年,按照3年结算,实际以当年水稻收割结束为准。承包用途:荷藕种植。该项目交易底价:1070元/年﹒亩。交款方式:签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另收村级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年﹒亩,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延。其他事项:1、国家出台的对该农田的**政策,除国家明文规定补贴归受让方,其他全部归甲方农户享受;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受让方除身体等情况,一律不得转包。2、受让方必须每年4月30日前按照合同面积自行缴纳农业政策性保险。3、农田必须全面实施好机插秧及犁耕深翻(低洼田、复垦田除外),农田不得种植农业主管部门严禁种植的粮食品种,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4、承包期间灌排费自理,受让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道路和渠道及农田设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因整理田块、道路、泵站及其他方面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村组无关。夏秋两季大忙结束后保持道路整洁。5、在承包期间如遇到国家项目,受让方无条件服从。联系人:相咸祥135****0249.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
| 交易面积 | 221.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107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5-11-14 |
| 成交总金额 | 709410.00元 |
| 补充说明 | -- |
流出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