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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单位: ****
项目编号: ****(试)
报名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投标截止日期: 1970-01-01 08:00:00 标书代写
公告原文
各投标人: 经研究,修改了《岷江**岩航电枢纽工****加工场零星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14.2.4(2) ②条及17.3条: 原合同第14.2.4(2)②条“当满足完工结算办理条件且办理完成后,支付比例为85%”修改为“当完工结算及履约 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完成,支付比例为90%” 原合同第17.3条”......待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书面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修改为“......待项目完工验收 合格且办理完工结算后,乙方书面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遗附件《岷江**岩航电枢纽工****加工场零星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为保证各投标人拥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并提交投标文件,现对岷江**岩航电枢****加工场零星工程水 利水电业务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试)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1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内容,在投标日期截止前提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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