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四沿线区域环境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本澄清文件主要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澄清文件不一致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第(2)点调整为: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事务所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报价方式及投标最高报价值第(2)点调整为:
(2)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21400.00元,最高报价为****11186.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99%,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标书代写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2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施工部分中企业类似业绩调整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企业类似业绩情况如下:标书代写
(1)每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分;
(2)每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含)-30000万元(不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
(3)每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含)-25000万元(不含)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0.5分;
注:本项最多计2项,最高得4分。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投标人应为该业绩的施工单位。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