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联通工程(溪口段)建设产出的土石方和溪****水库土石方及高坂岭附近土石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1-17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2-12 阅读次数 :39 发布人:****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受****委托,经****规划局**分局、****财政局同意备案,****水库****联通工程(溪口段)建设产出的土石方和溪****水库土石方及高坂岭附近土石方[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
标的一:****水库****联通工程(溪口段)建设产出的土石方,总方量约13827m3,其中块石约占5.47%,碎石约占 13.78%,角砾约占15.16%,砂土约占65.59%(如数量、质量有变化,则以实际为准)。
挂牌转让起始价26.2713万元,交易保证金2万元。
标的二:**市**区溪****水库旁的土石方,总方量约590m3,主要有块石、碎石、砾石(砂)及少量粉质土构成(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为准)。
挂牌转让起始价1.83万元,交易保证金1万元。
标的三:**市**区溪口镇班溪村高坂岭土石方,总方量约858.9m3(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为准)。
挂牌转让起始价1.3571万元,交易保证金1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转让方式
1.挂牌转让。至挂牌报名转让截止时间,转让标的只有一人参加挂牌报名的,允许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报价成交,若有二个及以上竞买人参加挂牌转让报名,则进入现场竞价。标书代写
2.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现场公开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四、挂牌报名办法
1.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6时30分止。
2.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服务中心(**市**区大成东路277****中心二楼281办公室)。
4.交易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须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买人(个人的以本人账户转账方式;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以对公账户转账方****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产权交易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86031********3805
5.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不予受理):
①****银行转帐回单原件、复印件或出示有效缴纳凭证。
②竞买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人的另须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公章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竞买时间和地点
1.竞买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时整;
2.竞买地点:在****服务中心****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进行。标书代写
六、其他事项
1、公告期间,竞买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公司咨询看样事宜,****公司统一组织安排看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8****7431)。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及数量视为认可,因勘察、测算、分析论证、评估等误差引起的风险收益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赔偿或拒绝成交,否则作违约处,竞买人未看样的责任自负。
2、标的一土石方的成份、方量、价格是根据浙****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水库****联通工程(溪口段)堆料方量测算报告》以及**锦溪房****公司出具的甬锦溪评报字(2025)第005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总方量约13827m3,其中块石约占5.47%,碎石约占13.78%,角砾约占15.16%,砂土约占65.59%(如数量、质量有变化,则以实际为准);
标的二土石方的成份、方量、价格是根据******设计院出具的编号为2505TF-PHCHSJ0048的《测算报告》以及**中升房地产****公司出具的甬中估资字(2025)第102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总方量约590m3,主要有块石、碎石、砾石(砂)及少量粉质土构成(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为准);
标的三土石方的成份、方量、价格是根据******设计院出具的编号为2505TF-FHCHSJ0047的《测算报告》以及**锦溪房****公司出具的甬锦溪评报字(2025)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总方量约858.9m3(具体数量、质量以实际为准)。
以上三个标的挂牌价格、成交价仅为土石方现场提货价,不含土石方的装运等费用。
3、土石方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成份及方量数据为理论估算数据,如与实际有差异的,亦不作数量上的弥补或成交价的调整,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须根据标的状况,自行负责办理好相关清运手续。买受人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等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等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安全、环保等涉及的周边关系。清运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装车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搬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
5、装车清运时限:标的一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标的二、标的三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所有土石方;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买受人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经转让单位申请延期,经转让单位同意,才可延期。
6、拍卖成交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服务费后,转让单位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0%)并办理竞买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对标的的提取,并装运完毕。每逾期1日,买受人需向转让单位支付成交价的1%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提取装运标的而产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按照本竞买文件约定完成付款、标的搬运后,转让单位复测确认无异常后,买受人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不计息)。
7、标的交接方案:由转让单位通知买受人,在双方充分对接协调后由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车辆到指定实施范围内运输,且运输线路不得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安全,清运过程中的中转场地及相关政策处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转让单位:****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58****9570
3.交易平台:****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74-****8283
4. 拍卖公司:****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8****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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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