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标题 | ****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11-14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5-11-19 |
| 一、项目概况 | |
| ****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通过数据治理、算力服务、模型训练等服务,突破跨部门数据壁垒、业务场景适配等关键环节,构建以高质量数据集为基础、以多功能模块协同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推动大模型技术在**科技大市场中的深度应用与持续创新,形成可向**推广的AI赋能成果转化新模式。建设周期为2025年12月22日前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的上线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11-19 17:0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电子邮件方式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4 09:30:00标书代写 | |
| 3、递交地点:**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 |
| 1、开标时间:2025-12-04 09:30:00标书代写 | |
| 2、开标地点:**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第二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 | |
| 联系人:王经理 | |
| 联系电话:0531-****7875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 |
| 联系人:董先生 刘先生 曹女士 | |
| 联系电话:0531-****1827 ****1877 ****5909 | |
| 九、其他说明 | |
|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00(**时间)。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标书代写 2.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或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 3.报名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业绩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4.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报名提供的文件,经扫描后发送至邮箱(SDLC@vip.****.com)。 注:各潜在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投标人注册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未在此网站注册报名的或****公司进行资料确认的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现场报名地点:****2409室。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7.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