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一、适用范围及环境
煤矿用。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锚索直径:通常锚索的直径会在18mm左右,这决定了锚固系统的承载能力。
2.锚固长度:根据岩层条件和支护要求,锚固长度可以从几米到几十米不等。
3.锚固力:这是锚索能够提供的最大固定力,通常以千牛顿(kN)为单位。
4.锚具材质:高强度钢丝绳或钢绞线,具有良好的抗拉强度和耐腐蚀性。
5.锚具类型:可能是螺纹式、楔缝式或其他类型,每种都有其特定的安装和使用要求。
6.锚固剂:常用的锚固剂包括树脂、水泥浆或其他化学浆液,用于填充锚索与钻孔之间的空隙,提供额外的固定力。
7.安装扭矩:安装时需要施加的扭矩,以确保锚具正确固定。
8.安全系数:锚固系统的设计应满足预定的安全标准。
9.使用寿命:根据地质条件和使用频率,锚固系统应有一定的使用寿命。
10.环境适应性:能够在潮湿、腐蚀性环境中稳定工作。
11.易于安装:锚具设计应便于现场快速安装。
12.可靠性:锚固系统必须可靠,以确保矿山作业的安全。
13.符合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证件要求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近期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煤安证(供应商所提供资质中,物资名称与规格型号需与询单内一致,若不一致将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包装及运输要求
出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根据货物的特点进行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霉、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每一个包装箱(物)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所有装箱清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包装费用由出卖承担,包装物不回收(特殊物资包装物的回收由甲方具体要求)。
五、供货及运输要求
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分批次的形式进行送货、交货,出卖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货通知后,依照通知时间准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现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对买受方安全生产或抢险救灾所需的急用货物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即刻按照买受方的要求到货,确保使用。物资必须在质保期内,质保期内如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出卖方应对其产品负责,随叫随到,包退包换。
六 、检验要求
1、由买受方组织专人验收
2、在货物入库前,由双方共同清点,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装箱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检验,并共同签署书面检验单。出卖方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买受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并视出卖方认可该检验结果。
3、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之处的,甲方有权拒收。
4、入库验收合格仅视为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但买受方并不因此丧失因代储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向出卖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
5、出卖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货物到场时间,以便买受方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6、若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色样和质量等不符合要求的,买受方有权向出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拒收货物。
7、出卖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出卖方所供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买受方后,双方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出卖方所供的货物虽经验收并办理货物交付手续,但不免除出卖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量负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