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现开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
(三)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根据工作需要,本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遴选最多2家定点维修机构项目;
2.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续1年,若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驻地变更、职责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采购方可随时无责终止合同);
3.服务工期:维修供应商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中车辆配件的到货和维修、保养工作;
4.车辆维修车型:所有车辆
5.车辆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等工作,并免费提供洗车、打火、充电、事故车辆检测等服务(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
6.质量要求:合格,全新产品;
7.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及配件: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n/ )中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文件中需附上清晰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同样需附上相应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标书代写
(三)财务要求: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包含三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者已完成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盖章确认),备案内容应包含三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能力。
(五)联合体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一)评审表格评分表详见附件,请仔细查阅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11月26日。
(三)现场接收相关资料,接收资料地址:********政府党政大楼1216),请确保报名材料准确送至指定地点,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请严格按照评审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并将纸质版材料进行密封处理。密封函封面需清晰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159****8727,04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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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