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服务局****审批局)以******开发区****管理局关于**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67号、******开发区****管理局关于**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66号批准建设,建设****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单位为******开发区****中心,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高新区孵化器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检测服务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孵化器、厂房,并配套建设供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设施、道路硬化、停车位及充电桩等设施,总面积88695.19平方米。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规范图纸范围内需检测的全部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规范要求检测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获取:****。
5.2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6.1投标人需提供一正四副,共计五本纸质投标文件,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截至时间前不得启封等字样。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文件和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5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养元东路1999号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150****50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桃****东路中关村e谷
联系人:张书敬
联系电话:031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