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司**市**新区**道路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城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5-11-15 10:00:00 |
|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司****市**道路工程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城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 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城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市。 建设规模:工程路线全长15.442848km,中标工程金额20930.9865万元(其中暂列金890万元),合同工期15个月(开竣工日期:2015.7.1-2016.****.1),主要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开放路、规划一街东、规划一街西、政务一街、政务二街、政务三街、**路、秀水西路、**路、清真街、望亭街、翠**路、**路、客运东街、雅鲁街等15条道路以及南北互通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城市照明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施工桩号为:(K0+000-K3+036城市照明工程施工)。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进行城市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包件1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5日。(暂定) 2.3其他:施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一
特别说明: (1)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个包件投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2****集团****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11月15日 10 时至 2025 年11月20日 1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月25日10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日 / 时 /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地 址:**自治区**市**市 联 系 人: 刘枫 电 话: 188****1861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2025年 1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