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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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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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稻香村街道**路254****广场1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34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要求:本项目为****关于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审计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采购人所需的正式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

施工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静、宋大林、刘长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公司(区卫健委大楼11楼),联系电话:0564-****5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方式:0564-****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公司(区卫健委大楼11楼)

联系方式:谭工056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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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5日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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