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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23MAC71CLX7D | 建设单位法人:王爱英 |
| 王昀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六路与棣新十三路交叉口,棣棠花产业园内 |
| 年产3万吨高档面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C17-纺织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六路与棣新十三路交叉口,棣棠花产业园内 |
| 经度:117.66075 纬度: 37.72689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1 |
| 滨审批四〔2024〕****000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623MAC71CLX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623MAC71CLX7D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0839355 | 竣工时间:2025-03-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万吨高档面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5万吨高档面料 |
| 棉染色面料分期建设,环评阶段为年产1.5万吨棉染色面料,实际年产1.0万吨棉染色面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涤纶印花面料:备布、预定型、烫光、刷毛、印花、烘干、蒸化、水洗、脱水、后整理定型、刷毛、烫剪、缝纫 棉染色面料:翻布、前处理、染色、水洗、后处理、脱水、烘干、预缩、缝纫 | 实际建设情况:涤纶印花面料:备布、预定型、烫光、刷毛、印花、烘干、蒸化、水洗、脱水、烘干、刷毛、烫剪、缝纫 棉染色面料:翻布、前处理、染色、水洗、后处理、脱水、烘干、预缩、缝纫 |
| 本期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环评阶段的后整理定型实际称为烘干工序,采用蒸汽进行烘干,设备与前定型工序共用。因环评阶段前定型和后定型工序也均使用定型机,已考虑交替使用情况,因此不影响产能。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两级静电净化装置(1#)处理后通过车间外西排气筒DA001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车间预定型废气、烘干废气、后整理定型废气密闭收集,1#“水喷淋+静电捕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车间预定型废气密闭收集,2#“水喷淋+静电捕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烫光废气、烫剪废气集气罩收集,静电捕集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刷毛废气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配浆废气、印花废气、蒸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设备排浓水、水喷淋排水、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清波河。 噪声:隔声减振 固废:废纤维织物收集外卖;废包装物、静电净化装置废油、废机油、废网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定型废气经水喷淋+两级静电净化装置(1#)处理后通过车间外西排气筒DA001排放;4**整烫光机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2套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装置(2#、3#)处理后,通过车间内西排气筒DA003排放。2**整烫光机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1套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装置(4#)处理后,通过车间内东排气筒DA005排放;印花和烘干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净化装置(5#)处理后,通过车间外北排气筒DA002排放;脱水后烘干废气经水喷淋+两级静电净化装置(1#)处理后通过车间外西排气筒DA001排放;7台刷毛机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柜(1#)处理后,通过车间内中间排气筒DA004排放。2台刷毛机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柜(2#)处理后,通过车间内西排气筒DA003排放;烫剪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布袋除尘柜(1#)处理后,通过车间内中间排气筒DA004排放;上料废气、染色废气、配浆废气、印花废气、蒸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固废:废纤维织物(废丝、废布头、废毛、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未沾有物料的废包装物收集外卖;****树脂厂家回收再生;沾有物料的废包装物、静电净化装置废油、废润滑油、废网版、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
| 前整烫光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主要为纤维粉尘。进入静电净化装置处置前,先经过环保设施配套的布袋除尘柜进行过滤,然后再进入静电净化装置。布袋除尘柜与静电净化装置为一体装置。 烫剪工序主要是针对脱水完毕的半成品进行烫光和剪毛,烫光温度约为50-60℃,让纤维蓬松起来,然后进行剪毛。因前整烫光、水洗和烘干已将表面活性剂等油性物质去除,因此烫剪主要是颗粒物。但是生产车间内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较低)被吸入布袋除尘柜经排气筒(DA004)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项目做好分区防渗,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建立了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对于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及时进行修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5.9475 | 0 | 0 | 0 | 45.947 | 45.947 | |
| 0 | 13.784 | 126.073 | 0 | 0 | 13.784 | 13.784 | |
| 0 | 0.689 | 12.607 | 0 | 0 | 0.689 | 0.68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63.7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2528 | 1.84 | 0 | 0 | 1.253 | 1.253 | / |
| 0 | 1.9374 | 4.651 | 0 | 0 | 1.937 | 1.93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水协议 | 本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染色废水、水洗废水、后处理废水、脱水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水设备排浓水、水喷淋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收****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清波河。 | 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出口pH 范围为7.0-7.6(无量纲),其他污染因子两日监测的日均值分别为色度4倍、5倍,SS16mg/L、15mg/L,BOD515.4mg/L、15.2mg/L,COD58mg/L、58mg/L,氨氮0.601mg/L、0.559mg/L,总磷1.15mg/L、1.09mg/L,总氮6.69mg/L、6.41mg/L,硫化物0.04mg/L、0.04mg/L,石油类未检出、未检出,全盐量1485mg/L、1500mg/L,苯胺类未检出、未检出,可吸附有机卤素585μg/L、666μ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4mg/L、0.14mg/L,硫酸盐303mg/L、264mg/L,总锑53.6μg/L、54.8μg/L,二氧化氯未检出、未检出。 本期项目废水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色度、苯胺类、AOX、总锑、硫化物、二氧化氯排放浓度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相关限值要求,石油类、LAS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要求,全盐量、硫酸盐满足排水协议要求。 |
| 1 | 水喷淋塔、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本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定型废气、烫光废气、印花烘干废气、脱水后烘干废气、刷毛废气、烫剪废气。定型机(2台)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通过水喷淋+两级静电净化装置(1#)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平网印花和圆网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塔+静电净化设备(5#)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前整烫光机(2台)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设备(3#)处理后,前整烫光机(2台)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设备(3#)处理后,与刷毛机(2台)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柜(2#)处理后,汇总一起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烫光烫剪联合机(2台)、新型烫剪一体机(1台)、高速刷毛机(2台)及低速刷毛机(5台)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柜(1#)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前整烫光机(2台)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柜+静电净化设备(4#)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棉染色面料上料、染色废气和涤纶印花面料配浆、印花和蒸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8kg/h,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4.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70kg/h;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DA002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进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0.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99kg/h,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3.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82kg/h;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7kg/h。DA00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4.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47kg/h;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13kg/h。DA004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0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7kg/h;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6kg/h。DA004排气筒对应的工序主要为刷毛和烫剪工序,刷毛废气是颗粒物。烫剪工序主要温度为50-60℃,因前整烫光、水洗和烘干已将表面活性剂等油性物质去除,因此烫剪工序主要是颗粒物。但是生产车间内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较低)被吸入布袋除尘柜经排气筒(DA004)排放,监测数据较小。DA005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6.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2kg/h;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54kg/h。 DA001排气筒对应废气治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2.98%-85.46%,DA002排气筒对应废气治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63.3%-66.97%。 综上,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7μ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5mg/m3,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09mg/m3,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1(无量纲),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排放限值要求;1#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97mg/m3,2#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08mg/m3,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20mg/m3)。 |
| 1 | 隔声窗、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本期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泵、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降噪等措施处理后,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8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9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要求。星湖佳苑噪声敏感点昼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0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4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4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 1 | 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防渗系数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依托现有3处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水质的监控,及时发现事故并预警。 | 本期项目做好分区防渗,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建立了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对于可能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及时进行修复。 |
| 1 | 废纤维织物(废丝、废布头、废毛、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外卖;废包装物、静电净化装置废油、废机油、废网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废纤维织物(废丝、废布头、废毛、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未沾有物料的废包装物收集外卖;****树脂厂家回收再生;沾有物料的废包装物、静电净化装置废油、废润滑油、废网版、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
| 污水处理、事故水池等部分公辅设施依托******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污水处理、事故水池等部分公辅设施依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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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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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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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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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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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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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