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肥西外国语学校图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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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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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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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11-14 09:30
已截止
2025****学校图书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0-31

项目概况

2025****学校图书采购的潜在参审单位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学校图书采购

项目概况:2025****学校图书采购项目,****学校的教学需求,采购一批图书。具体数量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方式:□谈判 √磋商 □询比

项目概算:29万元

最高限价:29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开标日。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4日9时30分(**时间)

地点:**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2.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参审单位/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参审单位/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参审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参审单位/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参审单位/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投标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CA锁线上办理地址:https://portal.****.com/ui/portal-sup/#/signature/list

(5)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

联系人:杨浩

电话:139****93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1-****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5007

2025年-2026年乡联环境主要劳保物资及小型工具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学校图书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3日

二、澄清信息

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磋商结果

疑问一: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三、发行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具备出版物高级发行员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事实依据1:人社部2015年11月公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废止文件,该文件明确取消了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考试。这意味着该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评价投标人能力的有效依据。法律依据1:①这一要求缺乏合理性和合法性,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参与,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②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相关机构不得设定不存在的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因此自取消后,该证书不再适**为评审因素。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三、发行能力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图书馆专业大专学历(或以上)上人员事实依据2:①非普遍持有的专业证书或学历不应作为加分条件,否则违反公平竞争原则。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竞争,包括不得以企业资质、专业学历等作为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审因素大专专业和学历并非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则不应作为打分项违背了负面清单的禁止性规定③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或违反公**则的,可依法投诉。法律依据2:①《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必须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答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关于发行员证

1、出版物发行员证作为出版发行行业的水平评价认证依据,具有法规认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总局、中华人民**国商务部2016年令第10号令公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第二十四条:出版物发行从业人员应接受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原文提到的人社部2015年11月公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废止文件,废止的是出版物发行员的准入,取消的是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规定,并没有取消这个职业,作为出版发行行业的水平评价认证依据依然有效。人社****鉴定中心官网中可以查询到发行员证相关等级信息就证明了这点(查询截图附后)。

2、出版物发行员证作为水平评价类证书予以保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水平鉴定为行业确立了一种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成为出版物发行行业的重要活动,得到了广大出版发行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热烈响应和积极支持,对于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起到良好效果,图书发行员证是业内通用的职业评定标准,经了解,****公司都拥有发行员证,要求发行员证并不具有排他性。

3、该项目涉及供货任务时间紧,尤其是书品种多,对投标人的发行实力有较**求。而投标人持有出版物发行员证的多少及证件等级,可以视为投标人实力具体体现和直接参考。****学校****小学对于图书的意识形态方面有严格要求,确保不能出一点偏差。我们希望能通过发行员证遴选出有实力、服务优秀的中标人,这也是确保采购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利、确保供货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关于图书馆专业人员

设置此项人员资质要求,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采购质量。要求具备专业的出版发行市场知识、图****图书馆配服务经验。确保能够精准理解项目需求,从甄选出符合意识形态与读者需求的优质图书。避免因团队专业性不足导致的采购图书不适用、版本错误等问题,保障采购任务顺利完成。

疑问二: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与出版社**情况”要求提供“有效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代理证书)扫描件”,****出版社的“授权书(或授权协议)”是否子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澄清日期:2025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

联系人:杨浩

电话:139****9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室

联系方式:0551-****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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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docx
2025****学校图书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1-1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学校图书采购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3日

磋商日期:2025年11月14日

2025****学校图书采购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

地址:**省**市长江中路152号

成交费率:60%

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舒平,顾浩,杨浩

业主单位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

联系人:杨浩

电话:139****9329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5007

若参审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7室,联系电话:0551-****5007。

若参审单位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39****932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审单位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审单位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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