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9.4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9.4 万元
4.项目单位:****
5.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除颤监护仪采购项目 |
19.4 |
4台 |
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2)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市**区颐和大厦2302室(****)。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4.申领方式(线下报名)
投标供应商可携带材料赴现场报名,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所持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不予受理。
5.标书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12 月 8 日 14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颐和大厦2309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网,本项目一律通过招标网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清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 张主任0317-****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颐和大厦
联系方式:陈女士 0317-****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17-****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