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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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水文监测设施功能提升工程
项目类型
水利类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总站
监测单位
******公司
地理位置
**市--**区
说明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等相关要求,****总站于2025年11月15日主持召开了“水文监测设施功能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总站,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通****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公司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江河****公司,监理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宏波****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影像资料,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的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雨量站 75 处、水文站 31 处、水位站 29 处,改建地下水站 20 处,对 33 处水文站、2 ****基地及 13 处应急监测及通讯能力进行提档升级建设等。

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8.814hm2,其中永久占地6.986hm2,临时占地1.828hm2。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2024 年12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4年4月17日,****水务局以“京水行许字[2024]992号”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将水土保持设计及施工图纳入主体设计,同步审核、审查。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4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成立了监测项目组,对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了勘察与量测,收集、查阅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竣工和施工影像资料,并结合遥感影像进行数据分析,完成了《水文监测设施功能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控制和减少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目标值。其中,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度9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33,渣土防护率99.9%,表土保护率9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9%,林草覆盖率0.71%。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认为项目基本具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委托**江河****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验收单位查阅了项目监理、监测报告和相关资料,并对水土保持各项措施进行了复核,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水文监测设施功能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结论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质量基本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基本明确。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基本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项目基本达到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水土保持设施清单及其后续管护要求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站进行后续管护。

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