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取水许可审批 |
| 市水利局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 暂无 | 发文日期:2025-06-06 15:24 |
| 六水许可决〔2025〕16号 | 关键词:|
| ****电站升级改造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电站升级改造工程(****)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对****电站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电站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县晓**舒安村境内,电站装机容量800KW,年利用小时数2588h,设计年发电量207万KW﹒h。2024年1月,****水利局以舒水〔2024〕3号文批复本项目,无项目代码。
二、同意本项目取水方案。本项目取水总量为3689.45万m3/a,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619m3/s,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县晓**支流黄河上,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9′24.48″,北纬:31°08′8.88″,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生产,取水用途为水力发电,设计供水保证率为85%。
三、本项目属河道内用水,基本不消耗水**。你公司应合理进行水量调度,提高水**利用效率。应推广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
在特殊干旱情况下,你公司应采取限制措施取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法取水、合理用水,并依法缴纳水**税。每年年底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应向我局申报。
五、本项目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六、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设施未开工建设,本决定自行失效。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决定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