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横小****园区临时河道及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群岛新区浙东****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对**市六横小****园区临时河道及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市六横小****园区临时河道及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属于**项目,位于**区六横镇西侧小郭巨石化拓展区。项目总占地面积42.04hm2,均为临时占地。本项****园区一期场地整理,造地回填面积36.20hm2(不含边坡面积),造地回填区设计高程为4.0m。排水通道段采用排水插板处理,河道长度766m。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标段主要实施D区块造地,面积约11.34hm2(不含边坡面积),二标段主要实施A、B、C区块造地,面积约24.86hm2(不含边坡面积)。
项目总工期8个月,计划于2025年3月开工,至2025年10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项目总投资8551.4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703.07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2.48万m3,填方148.93万m3,借方146.45万m3,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559.82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514.89t,施工中应对建筑物区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42.04hm2,均为临时占地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三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9%。本工程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不涉及林草覆盖率,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取土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场,借方146.45万m3通过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本项目区内无可剥离表土。
七、基本同意弃渣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弃渣场,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自身综合利用,无余方产生。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一标段工程区、二标段工程区以及施工办公区,共3个防治区。
(一)一标段工程区:主体已列临时措施为临时苫盖(雨天回填面)1.97h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临时苫盖(回填边坡)0.53hm2,临时苫盖(导流渠东侧陆域区域)0.64hm2,临时排水沟900m,沉砂池1座。
以上措施实施时段均为2025年。
(二)二标段工程区:主体已列临时措施为临时苫盖(雨天回填面)5.18h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临时苫盖(回填边坡)1.41hm2,临时苫盖(导流渠东侧陆域区域)1.35hm2,临时排水沟2500m,沉砂池4座,临时冲洗设施1套。
以上措施实施时段均为2025年。
(三)施工办公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土地整治0.05hm2。
以上措施实施时段均为2025年。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7.9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3.82万元,方案新增104.16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420395m2,收费标准为0.8元/m2,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336316元。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监理,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局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
(四)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五)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六)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市六横小****园区临时河道及地基预处理工程(一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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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