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浙江-舟山-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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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9-11

**市****征收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市本级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普朱片海塘)—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市本级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普朱片海塘)—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属于改建项目,位于**市**区朱家尖岛松帽尖围垦区内,蜈蚣峙码头以东,在建松三路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16.92hm2,其中永久占地16.41hm2,临时占地0.51hm2,用海面积4.59hm2。项目主要对松帽尖海塘进行提标加固2386m,拆除原松帽尖水闸,移址**闸泵一体式闸站1座(水闸规模 3*2m,泵站流量15m3/s),**海塘管理用房和应急物资仓库,改移河道1662m。

项目总工期18个月,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至2027年3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项目总投资17677.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748.89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外,****管委会财政统筹保障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16.59万m3,填方6.32万m3,借方1.85万m3,余方12.12万m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92.20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86.38t,施工中应对建筑物区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16.92hm2,其中永久占地16.41hm2,临时占地0.5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14%,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取土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场,借方1.85万m3通过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本项目区内无可剥离表土。

七、基本同意弃渣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弃渣场,余方12.12万m3****政府进行统一处置。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堆土防治区、临时设施防治区,共3个防治区。

(一)主体工程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0.05hm2,绿化覆土0.45万m3;植物措施为铺种草皮22368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2300m、截水沟220m、沉砂池3座。

其中,沉砂池实施时段为2025年,截水沟、场地平整实施时段为2026年,绿化覆土及种植草皮实施时段为2027年。

(二)临时堆土防治区: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0.40hm2;临时措施为临时苫盖4500m2。

其中,临时苫盖实施时段为2025年至2027年,场地平整实施时段为2027年。

(三)临时设施防治区: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0.06hm2;临时措施为场地排水沟80m、沉砂池1座。场地排水沟、沉砂池实施时段为2025年,场地平整实施时段为2027年。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7.9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18.05万元,方案新增61.56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计征面积158195m2,收费标准为0.8元/m2,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126556元,由业主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监理,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管委会水利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

(四)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五)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六)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附件: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水利局

2025年9月8日

下载

抄送:普朱管委会、******公司

下载下载****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

附件:舟水许〔2025〕28号关于松帽尖海塘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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