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浙江-舟山-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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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8-22

****佛****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要求对****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请示》及《****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本工程属于**项目,位于**市**区六横镇佛渡岛北部(佛渡村)。项目总占地面积89.6130hm2,其中永久占地82.5025hm2,临时占地7.1105hm2。本工程共建设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最大可靠泊2.4万TEU集装箱船,设计年吞吐量200万TEU,设计年通过能力201万TEU,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后方配套的堆场、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项目陆域建设用地面积约825025m2,工程新增用海面积约406693m2。

项目总工期24个月,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至2027年8月完工, 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项目总投资为6256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22730万元。资金由项目单位资本金保障,****银行贷款解决。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挖方176.79万m3,填方309.12万m3,借方169.46万m3,余方37.13万m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为13075.86t,新增的土壤流失量为12726.55t,施工中应对建筑物区进行重点防治,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四、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计89.6130hm2,其中永久占地82.5025hm2,临时占地7.1105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至设计水平年,项目建设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渣土防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5%,林草覆盖率达8%,本工程不涉及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取土处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取土(石)场,借方169.46万m3通过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利用方案。本项目区内无可剥离表土。

七、基本同意弃渣余方处置方案。工程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地。

本工程余方中泥浆外运至绿润环境****公司综合利用,其余渣土临时堆放于临时中转场,后期用于二期码头工程陆域形成回填。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码头航道工程防治区、陆域配套工程防治区及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共3个防治区。

(一)码头航道工程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排水沟1878m;临时措施为泥浆箱14座。其中,泥浆池实施时段为2025年-2026年;雨水排水沟实施时段为2027年。

(二)陆域配套工程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雨水暗渠 1430m、雨水排水沟17360m、雨水排水管3368m、场地平整6.54hm2、绿化覆土3.92万m3、雨水回用水池1座;植物措施为景观绿化6.54hm2;临时措施为洗车池2座、泥浆箱1座。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5000m、基坑截水沟250m、临时沉沙池5座、临时苫盖30.00hm2。

其中,洗车池、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工程实施时段为2025年;雨水排水工程、雨水回用水池、泥浆箱实施时段为2026年;临时苫盖实施时段为2025年-2027年;场地平整、绿化覆土、景观绿化实施时段为2027年。

(三)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主体已列工程措施为场地平整7.11hm2;临时措施为洗车池1座、浆砌块石挡墙及拆除900m(4275m3)、排水涵管135m。方案新增工程措施为绿化覆土0.71万m3;方案新增植物措施为撒播草籽7.11hm2;方案新增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1100m、临时沉沙池2座、临时苫盖7.20hm2。其中,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实施时段为2025年-2026年;排水涵管、洗车池实施时段为2026年;临时苫盖、浆砌块石拦挡及拆除实施时段为2026年-2027年;场地平整、绿化覆土、撒播草籽实施时段为2027年。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 3676.7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042.79万元,方案新增633.93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浙财综[2014]224号及浙财办发[2015]107号文,本项目计征面积89.6130hm2,收费标准为0.8元/m2,共计水土保持补偿费716904元,由业主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十、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安排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纳入到主体工程监理,根据浙水保〔2019〕3号文,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水利局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管提示单(附件)要求,做好日常自查工作;

(四)生产建设单位要在生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堆场公开水土流失防治监督信息(公告牌式样见监管提示单);

(五)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及时向我局备案;

(六)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地点、规模、水保措施以上其中一点发生重大变化的,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对河道、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影响,建****水利局做好相应审批手续。

附件:****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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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1日

附件:舟水许〔2025〕27号关于****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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