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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塍镇4-12****规划局部修改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5-04-22 14:44注:1.土地使用兼容性按照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2.上表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其余不变。
(二)道路修改
徐和浜与万兴桥港之间的东西向河流修改为景观河道,联通徐和浜与万兴桥港。
(三)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区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涉及的用地进行修改,并将部分农林用地修改为留白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