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LW2025TG012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零售商业用地 | |
| 土地面积:17902.17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政府 | |
| 规划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面积:17902.17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县舜峰镇**村(皇塘坪) | ||
| 容积率:R≤3% | 绿地率:20%≤L | 建筑密度:JM≤50% |
| 限高(米):H≤36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1月03日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3日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时1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3日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620.0万元 |
| 起始价:5400.0万元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
| 是否有底价:否 |
| 最高报价人(单位):**** |
| 最高报价:5400.0万元 |
| 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0时10分00秒 |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LW2025TG012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17902.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舜峰镇**村(皇塘坪) | |||
| 主要用途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3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5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36米 | |||
| 主要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7902.17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54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竞****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00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3.****.42: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3.****.42: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W2025TG012:2025年11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0时10分;
七、LW国土(2025)024号地块: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土地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同时该宗地设置以下挂牌条件: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书》临资规条〔2025〕T11号约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竞买人价款缴纳方式可采取分期缴纳,最高可分四期缴纳价款,第一期土地价款按照成交价款的50%确定,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土地价款(即剩余土地价款平均期数)必须在一年内缴清(不计利息);3.地面建筑物与土地捆绑一并挂牌出让(地面建筑物评估价格为696.16万元),土地价款不包括地面建筑物价款如产生溢价,则溢价属于土地部分。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5日内与原产权单位签订地面建筑资产移交协议。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县******局院内
联系人:黄金艳 0735-****306;
****中心联系电话:0735-****360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开户银行:竟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10月14日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如涉及外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竞****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相关内容。
七、LW国土(2025)024号地块: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土地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同时该宗地设置以下挂牌条件:1.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书》临资规条〔2025〕T11号约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竞买人价款缴纳方式可采取分期缴纳,最高可分四期缴纳价款,第一期土地价款按照成交价款的50%确定,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土地价款(即剩余土地价款平均期数)必须在一年内缴清(不计利息);3.地面建筑物与土地捆绑一并挂牌出让(地面建筑物评估价格为696.16万元),土地价款不包括地面建筑物价款如产生溢价,则溢价属于土地部分。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5日内与原产权单位签订地面建筑资产移交协议。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 1 | ****793426 | 2025-11-12 11:48:58 | 5,4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