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16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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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16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凉山木里茶布朗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6日-2025年11月27日。

电话:0834-****305。

地址:**市土城巷6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

地点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境内

凉山木里茶布朗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雅砻江****公司

西弗****公司

凉山木里茶布朗光伏发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①茶布朗1#升压站—水洛22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54.5km,其中17.3km按单回架设,37.2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导线截面采用2×630mm2。②茶布朗2#升压站—水洛220kV线路工程:**架空线路61.0km,其中23.8km按单回架设,37.2km按同塔双回单回挂线架设,导线截面采用2×630mm2。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①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②使用商品混凝土;③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④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平整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⑤施工材料等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严格控制装载量,防止洒落;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入场教育培训和考核等;⑦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扬尘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⑧在木里恰朗多吉省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施工时,应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木里恰朗多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中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保护环境,如施工期间增加洒水频次,施工开挖土方及施工材料应分开堆放在固定地点,并进行遮盖、洒水,材料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并进行植被恢复,避免造成二次扬尘。

(二)废水

线路施工人员租用附近现有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线路跨越水洛河,为不通航河段。跨越河流等水域时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和施工活动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②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水域范围,不得在靠近河流等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产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流,影响河流水质。③在河流等水域附近塔基施工时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应远离河流设置,先将塔基挖方堆放在临时场地,再将其回填,少量余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禁止土石方下河。④**塔基施工避开雨季施工,塔基基础施工时应在施工区和塔基开挖面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并用彩条布覆。⑤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倒入河中。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严禁在河道中清洗含油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设备漏油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塔基基础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区设置围挡,避让临时堆土顺坡下滑,造成水土流失或渣土下河。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彻底清理施工现场,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对临时施工人抬便道、牵张场、跨越场等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土地类型进行植被恢复。

(三)固体废物

①线路塔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②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置。③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余土在基础施工回填到设计标高后,将余土向塔基周围铺撒、趟平,以夯实基础。

(四)噪声

①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②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③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线路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区域,途经声环境敏感区域时控制车速、减少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行,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避开早晨和黄昏时段开展高噪声作业(多为动物的休息和觅食时段)。⑤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确保风景名胜区内施工噪声满足标准排放,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知识培训。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

●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茂盛区域。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并结合使用高低腿铁塔。

●施工期进行表土剥离,加强临时堆土的拦挡、遮盖、排水。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和火源管理。

●跨越林木密集区时,采用高跨设计。

●采用无人机放线技术。

2)风景名胜区内:

●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木里恰朗多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

●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风景名胜区警示牌。

●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时,进一步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塔基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修整人抬便道长度。

●风景名胜区内的塔基施工时应加强水土保持,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基础开挖面。

●施工期应有****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和监督。尽量不要在面向道路或靠近景点的地方建设临时施工场地,避免对景观产生影响。

●塔基和线路的铺设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由于铁塔基础为挖孔桩基础,只允许人工开挖,施工中禁止爆破,降低对景观和植被的影响。

3)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处:

●在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生态保护红线的警示牌,并设置施工控制带。

4)重要物种:

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宣传,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高原蝮和黑眉锦蛇等易危物种、**林蛙和西南绒鼠等特有种动物,应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评价区内重要物种的保护,严禁猎捕,尽量减少施工对栖息地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灌木草本,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同时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的恢复,为重要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区;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22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线路I与线路Ⅱ共塔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1m,与既有水里一二线并行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2.5m;线路I单回三角段和单回水平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8.5m,线路Ⅱ单回三角段和单回水平段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8.5m。

(二)噪声

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三)水环境

本项目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四)固体废物

线路投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

(五)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运后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六)生态环境

1)输电线路

对塔基处临时占地区域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

2)风景名胜区

●建设单位组织线路运行****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风景名胜区的相关环保规定以及《木里恰朗多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明确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

●协调配合木里恰****管理部门的监管、检查。

●对风景名胜区内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风景名胜区的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处

●建设单位线路运行****中学习《**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等生态红线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施工人员破坏红线区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

●加强对线路运维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4)重要物种

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运维路线尽可能避让重要物种,禁止采摘、攀折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禁止随意踩踏植被,并加强对临时占地处重要物种的抚育和管护。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捕捉和猎杀普通鵟、高山兀鹫等野生保护动物以及**林蛙、木里猫眼蟾等其他重要物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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