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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背心
物料描述:荧光绿,带**高速logo,带“山高行”字样,详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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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 | 300件 | 不送样 |
1、询价约定时间为时间内送达,要求供应商有现货;
2、按要求送到至甲方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点拿货;
3、发货前再次沟通送货地址,要求所报价格为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的到场价;
4、该报价为送到含税结算价格,包括税金、保险、运费、材料费、装卸费、加工费、安装费等一切费用;
5、所报产品达我方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报价前与采购方电话沟通;
6、送货单随车携带,结算以我项目实际验收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7、报价时不能存在有相关联的商家,否则视为作废;
8、与我方沟通明确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报价时不能存在有相关联的商家
10、请认真查看要求严谨报价,并确保报价真实有效,恶意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供应商,我公司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若有二轮报价,不邀请参与二轮报价,并禁****公司一切招标活动,并向**巴巴举报,卖方确保物资按照我方指定地点到货,到货后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我方将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货物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中转、错发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造成产品损坏均由供货方承担。经需方确认供货商下单后,供应商应需尽快备货送货,不得以需方货款未支付而拒绝送货、货款会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安排支付计划,付款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收据。
11、报价单位同意采购方采取电子债权凭证方式进行付款(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半年化贴现率不高于1.5%),具体付款方式以项目部资金情况确定。若报价单位出具的发票为虚假或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及法律责任由报价单位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