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城建/一公司 | |||||||||||||||||||||||||||||||||||||||||||||||||||||||||||||||||||||||||||||||||
| 发布时间:2025-11-16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5-12-07 15:00:00 | |||||||||||||||||||||||||||||||||||||||||||||||||||||||||||||||||||||||||||||||||
| ******港时代国港项目 物资(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时代国港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西****公司 ,招标人为 ****。本项目所需的砂石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108702.06㎡,其中地上80830.64㎡,地下27871.42㎡。由1#楼、2#楼、3#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2#楼、17#楼、18#楼、S4#楼及地下车库组成。其中1#楼、2#楼、8#楼、9#楼、17#楼、18#楼为高层住宅楼。所有楼地下室为一层,由平层车库及附属设备房组成。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公司****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或《****公司不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2 日,每日 8:00 至 18:00 (**时间,下同),在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传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需提前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标书代写 7.1 递交时间: 2025 年12 月 7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 00 分。 7.2 递交地点: 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标书代写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地址:**港时代国港项目(**省**市浐灞国际港**路以西,元朔大道以北,欧亚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6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2月7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om/)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om/)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浐灞国际港**路以西,元朔大道以北,欧亚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 联 系 人:年宝东 电 话:188****1930 监督电话:0351-****052 2025 年 11 月 13 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清单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须具备年产 300万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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