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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2MA2AMK0T1G | 建设单位法人:单娇嘉 |
| 单娇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眼镜科创园2幢1号 |
| ****年产45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7-C3587-眼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 经度:121.48003 纬度: 28.7024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6 |
| 台环建(椒)〔2023〕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2MA2AMK0T1G001Q |
| 2024-03-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2MA2AMK0T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2MA2AMK0T1G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913********160489T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jhjctop.****.com/vip_jhjctop.html |
| 技改(立项为技改,实为**)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 450 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450 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料眼镜工艺说明:本项目原料采用 PC/TR 新塑料粒料进行注塑成型。后 续主要通过研磨、抛光、喷漆、烘干、印字等工序生产镜架,最后与镜片装配成眼镜,经清洗、包装后入库销售。 金属眼镜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机加工:外购不锈钢、铜合金等材料来料后根据产品要求和尺寸进行机加工,加工成相应的形态和尺寸,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边角料和噪声。 抛光:为了使金属架达到一定的**度,需要用金属抛光机将金属架进行抛光打磨处理,整个过程产生粉尘和噪声,粉尘通过统一的集气引风设备引至后续处理装置中处理。其中干式滚筒机采用橄榄核等对金属眼镜架进行抛光处理,过程处于密闭状态。 清洗:抛光后的金属件采用超声波清洗,添加少量洗洁精,清洗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金属眼镜清洗工序,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 弯脚:采用弯脚机对金属镜架进行折弯处理,整个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点焊:项目金属镜架采用点焊的方式进行焊接,点焊过程会有少量烟尘产生。 切脚:对金属镜架切割出凹槽,便于后续组装。切脚过程中会有少量废边角料产生。 外协电镀:切脚后的工件外协进行电镀处理,得到相应的金属色泽金属件。 清洗:外协加工回厂的金属眼镜架清洗后流转至喷漆工序,清洗用水为自来水,不涉及纯水清洗。 印字:项目主要通过印字机对镜架进行印字,企业使用的油墨为环保型水性油墨。水性油墨在印刷过程中挥发出来的主要是水蒸气,而且不易燃烧,安全性好,且企业油墨使用量很少,废气产生量也很小。 割片:对外购镜片按照所需规格进行割片处理。割片过程中主要产生边角料以及少量的粉尘,割片粉尘在割片工位附近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组装:将加工好的镜及其他眼镜配件经人工组装得到成品眼镜,再包装入库待出售。 组装后清洗:本项目设置 1 条组装后清洗线(含超声波清洗槽+**清洗槽)对包装前的产品进行再一次清洗,去除表面灰尘等,确保产品洁净,清洗过程中需加入少量洗洁精进行清洗,清洗用水为自来水,不涉及纯水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眼镜工艺说明:本项目原料采用 PC/TR 新塑料粒料进行注塑成型。后 续主要通过研磨、抛光、喷漆、烘干、印字等工序生产镜架,最后与镜片装配成眼镜,经清洗、包装后入库销售。 金属眼镜生产工艺流程说明:金属眼镜割片工序取消,直接采用外购镜片成品,其余实际生产流程与环评一致。 |
| 金属眼镜割片工序取消,直接采用外购镜片成品,其余实际生产流程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后清洗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TW002)处理后回用于金属眼镜清洗,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其他生产废水汇合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达纳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TW003)预处理达纳管标准,两股废水汇合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的 DA001 排气筒排放;塑料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2 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收集进入水帘+一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热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 25m 高的 DA003 排气筒排放;金属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 25m 高的 DA004 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后清洗水经车间预处理设施(TW002)处理后回用于金属眼镜清洗,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其他生产废水汇合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达纳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TW003)预处理达纳管标准,两股废水汇合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的 DA001 排气筒排放;塑料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2 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收集进入水帘+一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热脱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 28m 高的 DA003 排气筒排放;金属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后通过 25m 高的 DA004 排气筒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106 | 0 | 0 | 0 | 0.411 | 0.411 | |
| 0 | 0.123 | 0.13 | 0 | 0 | 0.123 | 0.123 | |
| 0 | 0.006 | 0.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63 | 0.793 | 0 | 0 | 0.463 | 0.463 | / |
| 0 | 1.152 | 2.953 | 0 | 0 | 1.152 | 1.152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企业委托****配备建设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物化+生化”,设计处理能力为15t/d。振动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 标排口中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本项目标排口和废水总排口中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 1 | 管道收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在注塑机熔融出口上方设置吸风罩,注塑废气经收集后于25m 高排气筒排放 | 注塑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 2 | 塑料抛光粉尘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 本项目抛光在抛光工位内进行(即半密闭罩:除操作口外其余侧均密闭),并对其顶部进行抽风,抛光粉尘收集后经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除尘处理后,通过 2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塑料抛光粉尘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 |
| 3 | 涂装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 企业委托****配备建设1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一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本项目喷漆房、调漆房及烘房保持密闭、微负压,整体换气并入废气管道,喷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与调漆、流平、烘干、危废仓库等废气一同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 28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涂装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乙酸酯类(乙酸丁酯)、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 |
| 4 | 金属抛光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 | 本项目金属抛光在抛光工位内进行(即半密闭罩:除操作口外其余侧均密闭),并对其顶部进行抽风,各工位粉尘经管道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过滤棉”处理,处理后通过 2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金属抛光粉尘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并合理设置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并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风机等设备底部设置基础减振垫;另外企业生产时关闭门窗,减少噪声的传播 | 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北侧的昼间噪声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要分类收集、规范堆放,禁止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废物执行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按照报告书要求执行。 | 企业在厂房楼顶建有一个面积约为40m2的危废仓库,已做好防风防晒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分类贮存各类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公司进行收集、处置;于厂房2F设置一处面积约10m2的一般固废堆场,用于存放一般固废,其中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余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企业已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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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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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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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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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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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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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