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智能多种类动物饲养定制服务 |
数量1套,多物种适配,智能精准化管理。 |
一、4笼位饲养隔离器 1.负压隔离器—4舱位(舱位可满足大小不同种类动物的饲养条件)。 2.隔离器可完成不同动物得饲养、给药、免疫、感染等各种实验操作。 3.隔离器须进行工作窗口气流流向检测、送风高效过滤器检漏、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设备内外压差等指标并合格。 4.隔离器开门方向有不小于1.2m的操作空间。 5.隔离器主体为优质304不锈钢,钢板厚度不小于3mm;观察窗采用钢化玻璃材质,厚度不小于10mm。隔离器底部长边R角设计(R角≥15mm)。 6.设备主机供、排气高效过滤效率≥H14,供、排风高效过滤器都可原位检漏,送排风高效过****实验室规范及评价技术规范中不大于0.01%的要求。7.每个隔离器舱体独立送、排风配有过滤系统;送、排风机为**调速风机,每舱位最大风量不小于40m3/h。 8.控制系统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定相关参数自动运行; 需预留有通信接口,可连接中控系统,远程监测仪器的运行状态。控制系统具备工作模式、消毒模式等。具有报警系统。 9.空气洁净度:送风口空气洁净度7级;压差:≥20Pa(负压);换气次数:≮20次/h;噪声:≤60dB(A);动物灯照度(具有防止动物破坏功能):100-200Lx可对照明亮度以及照明时间进行调节,可设置昼夜切换。 10.内笼具底面积≥0.6m2,高度≥0.85m;隔离器外形尺寸应匹配场地情况,高度不高于 2.2m(含底座和滑轮)。 11.**装置:挤压板应为整块钢板;拉杆与挤压板之间应省力或相应结构,一体式驱动,可锁定最小挤压间距不大于50mm;滑道不得设计在底面,拉杆把手与笼体的间距不得小于8cm。 二、手套细胞培养操作隔离器及配套设备 1.安装环境要求 电源:220V∕380V ,50HZ。 环境:C级洁净区;工作温度18~26℃;相对湿度≤65%。 气源:洁净压缩空气或氮气,所提供的气源压力0.6~0.8MPa。 2、硬件及结构要求 2.1 隔离器的设计应符合GMP、2020版药典的要求。 2.2 每台隔离器由1套实验舱、1套灭菌系统及控制系统组成。 2.3 实验舱为单面层流操作舱体,操作面设置四手套钢化玻璃门,门为向上打开,左右设置气弹簧,气弹簧选型应与钢化玻璃门的重量相匹配。 2.4 隔离器应配置1套汽化过氧化氢灭菌系统,并集**装在隔离器上;隔离器应具有在线灭菌(SIP)功能,采用汽化过氧化氢发生器对舱内空间、表面及物品(外表面)进行灭菌,发生器应采用不耗费耗材的除湿方式。 2.5 隔离器整体外形尺寸应满足操作间布局操作、检修、仪表校准等要求。 2.6 设备应带原装等级的触摸屏控制器,尺寸不小于9寸(内存不低于128G、配备审计追踪功能),触摸式操作,界面语言为中文。 2.7 实验舱内部拐角采用圆角设计,圆角半径应不小于15mm,便于清洁。 2.8 与过****加工部件需采用316L不锈钢制作,内表面粗糙度需满足Ra≤0.4μm;不锈钢厚度不低于2mm。 2.9 隔离器系统外部采用304不锈钢,表面拉丝处理,粗糙度满足Ra≤0.8μm。 2.10 隔离器底部采用304方管支撑,方管底部设置有可调节支撑脚。 2.11与产品非接触结构件、辅助件需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并作亚光处理。 2.12手套口采用10寸椭圆形手套口,设置位置应满足人工操作的需求。 2.13 袖套应采用海帕龙材质,耐VHP灭菌,柔软度适合无菌检验操作,可自行安装。 2.14 实验舱的操作面采用斜面设计,符合人机工程学要求。 2.15 透明视窗材料需采用厚度不少于15mm的透明钢化玻璃制作。 2.16 隔离器的各个舱门均应采用气密封设计。 2.17 密封件需采用硅胶材料或其他优质材料制作。 2.18 供应商应提供主要部件的材质证明。 2.19 隔离器的气密封应带有在线监测功能,应能自动报警并记录。 2.20 所有可开的舱门均应配置传感器,实时检测门的开关状态。 2.21 每台隔离器应配有集成式手套完整性测试仪1台,用于手套及袖套的检漏测试 3、控制单元及功能要求 3.1 隔离器整个控制系统需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平板电脑或触摸屏等组成,可监视、控制和储存、导出打印数据。 3.2 隔离器内部空气与外部空气的交换均通过高效过滤器(HEPA)实现,并按设定的控制压力运行,压力(0~80Pa)可调。 3.3 隔离器需实时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显示内容包括:关键部件的状态;操作信息和故障报警信息;关键采集参数(温度、湿度、压差、过氧化氢浓度、灭菌时间、灭菌控制方式等)等。 3.4 系统程序至少具有自动运行、手动运行两种模式,在允许的范围内设置工作参数并能按设置的参数值运行。 3.5 在隔离器运行中如出现异常应能及时报警或停机,显示报警日志,并可记录故障发生时的各种数据。 3.6 隔离器在操作面易于触摸到的位置设有急停开关,便于异常情况紧急停止设备。 3.7 系统应对用户进行分组管理,并设定三级权限 3.8 系统需提供安全保护,有密码复杂度设置功能,设备应具有备份/还原功能,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改变可配置的工艺参数。 4、送风净化单元要求 4.1 隔离器舱内气流模型为垂直单向流,高效下方15~30cm风速应满足:0.36~0.54m/s。舱内配有风速传感器,可实时检测气流速度。 4.2 实验舱的舱体顶端需分别安装高效过滤器与风机单元,需采用直径0.3μm的颗粒截留滤 99.995%以上 4.3 每个高效过滤器均配有压差表,可实时检测过滤器的完整性。 4.4 隔离器内部每个独立的腔体均安装有压差传感器,用于检测内部的压差。 4.5 进风管路及进风高效过滤器静压箱安装DOP或PAO检测接口。 4.6 舱内洁净度等级应达到无菌A级标准要求。 5、舱体完整性要求 5.1 隔离器应具有自动检漏功能和泄漏报警功能。 5.2 舱体在至少2倍的工作压力下,可接受的泄漏量Q/V<0.5%。 5.3 化学气体探漏试验:舱体及相关连接处无显著泄漏。 6.灭菌要求 6.1该隔离器应具有在线灭菌(SIP)功能,采用汽化过氧化氢发生器对舱内空间、表面及物品(外表面)进行灭菌。 6.2 汽化过氧化氢发生器应能与无菌隔离器进行联机控制,实现程序的自动切换。 6.3 隔离器应保证换气后隔离器内残留VHP浓度均<1ppm。 6.4 应使用生物指示剂进行杀菌验证并使芽孢降低6个对数值。 三、动物隔离器集成系统具备以下控制单元 1自动汽化过氧化氢(VHP)灭菌 1.1隔离器具有浓度反馈调节功能,可根据灭菌过程浓度实时调节控制过氧化氢的量。 1.2隔离器每个舱内均应配置过氧化氢浓度、相对湿度及温度传感器1套,检测范围0-2000ppm。 1.3隔离器生产厂家应具有该浓度监测装置校准能力。 1.4隔离器应具有多功能组合检测端口,可连接多种检测/监测仪器。 2.数字麻醉系统 2.1通过PLC控制气体进入每个或者单独腔体,一键操作 2.2通过流量计算计算注入量,流量大于0.2L/分钟 2.3麻醉后可通过排风系统进行自净,20分钟内完成 2.4整套系统集成到设备内 3.动物行为AI分析系统 3.1 对正常光照和红外线影响均具有识别能力、IP66 防护 2:支持动物识别需通过AI 开放平台加载自定义模型,对特定物种的识别与分类 3:能与整套系统集成及远传。 4.X光成像 4.1射线性能:40-90kV 可调电压,10-200mA 电流,曝光时间 0.01-4 秒,焦点尺寸 2.3mm(可选 1.5mm 微焦点),支持高频逆变技术,输出稳定且辐射剂量低(漏射线≤5mR/h)1120。 4.2成像能力:支持多角度投照(±90° 旋转 + 90° 翻转)。 5显微操作系统 5.1显微操作仪: 5.1.1能够实现三维程序化自动操作。 5.1.2控制方式:中央数控双速摇杆,运动方式可自由选择手动和程序化自动控制,也可以分布或连续运动。 5.1.3操作方式:按键+转轮。 5.1.4可以与自动注射仪配合,完成高通量半自动显微注射动作 5.2 手动气压式显微注射仪 5.2.1每转体积改变量:(1)粗调≤600 μL、(2)细调≤60 μL、(3) 最小吸取体积:≤100 nl、(4) 最大填充体积:≤10 mL、(5) 最大压力≤3,000 hPa。 5.3手动油压式显微注射仪 5.3.1每转体积改变量:(1)粗调≤10 μL、(2)细调≤1 μL、(3)最小吸取体积:≤1.5 nl、(4)最大填充体积:≤1000 μL、(5)最大压力≤20,000 hPa。 5.4微量自动注射器 5.4.1注射方式:参数设定的程序化注射。 5.4.2所有注射参数可以程序性记录,方便随时切换调用。 5.4.3注射功能可通过脚控装置或显微操作仪直接启动。 6.三气培养箱 6.1 加热方式:水套式。箱内有效容积 ≥180L,适配的搁板数量≥3块,隔板间隔距离可按需调节。 6.2氧气浓度范围1-20%。 6.3带HEPA过滤装置,保证箱门关闭后5分钟内箱内气体达到100级洁净。 7二氧化碳监测仪 7.1量程: 0 - 20%vol 7.2分辨率:0.01%vol 8. 动物操作保温系统 8.1实时监测加热垫和探头温度,并有电路控制双重安全保护; 8.2硅胶材质加热垫,耐高温,易清洁, 具有不同大小规格加热垫,适应不同实验平台; 8.3配有相应的隔热层,防止金属台面的温度流失,影响保温效果。 |
300.00 |
2025.12 |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4日
二、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意向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部反馈(****@q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
(1)采购意向意见反馈表(附件1);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三、联系方式
戴参谋:0431-****5807
李助理,0431-****5591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