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省**市**市
一、招标条件
********水厂污泥处置工程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现进行招标,兹邀请投标人就本次招标所需建设项目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长湾水厂污泥处置工程招标
3.项目内容:****水厂生产产生的淤泥,负责产生的污泥外运和处置;每年污泥量约1.3万立方米至1.8万立方米之间(含水率在65%左右)。
4.最高限价:50.6万元(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5.中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类似业绩证明),能提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邮箱:****@qq.com(将以下相关资料发至邮箱,工作人员确认后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联系方式。
注:
(1)没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本项目接受邮寄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
邮寄地址:****水厂****开发区葛丹路宏福物流园东) 季凌燕收,联系电话:0511-****3063 邮编:2123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水厂二楼2****开发区葛丹路宏福物流园东)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察审计部。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季凌燕
电 话:0511-****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