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高新区拟批准第二批打捆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 1 | 高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绮山湖科创谷一期项目 览秀湖) | **花东**、科创大道北 | **** | ******公司 | 本项目为新开河,河道长度400米,**宽15m-155m,河底宽3m-133m,河底高程1.5m。河道护岸共三层,墙顶宽0.8m,墙底宽2.9m,墙顶设计高程4.5m,墙底面层高程2.3m。不涉及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以及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尾气,运输扬尘。施工扬尘采取对施工区域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物料管理、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硬化处理,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要道路。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施工期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汽车、机械设备清洗或场区及道路洒水; 施工人员使用附近公共卫生设施,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远离敏感点。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建筑垃圾、隔油池油泥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方****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外售综合利用,剩余极少部分无回收利用价值****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隔油池油泥规范暂存并定期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运营期无固废产生。淤泥由槽罐车运输至合法合规的淤泥处置场所进行固化处理后合理利用或处置。 | 0510-****9417/ ****9223 ****@163.com |
| 2 | 高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绮山湖科创谷一期项目 张家湾河) | **张家湾路西侧、创新路东侧、兴澄**侧、环山**测 | **** | ******公司 | 张家湾河全长约430.2米,南北向河道,规划河道宽10m,底宽3m,坡比1:2,底高程1.5m。现状部分河段宽度及深度均不足,本次对河道进行拓浚,提高过水能力。 | 0510-****9417/ ****9223 ****@163.com | |
| 3 | 高铁**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绮山湖科创谷一期项目 夹沟河) | **花东路西侧、兴澄**侧,**高铁站东侧 | **** | ******公司 | 为改善片区水环境及引排调蓄要求,本次夹沟河拓浚工程长度1529.8m,北岸**护岸共计1513m,****环共计1522m。拆除沿河桥涵4座。 | 0510-****9417/ ****9223 ****@163.com |
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