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中心】竹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三期)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ZS-202311SZ-02301100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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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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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县智慧停车项目(三期)二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智慧停车项目(三期)二标段于2025年10月24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1月14日在**县开标室三开标,并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楚天****公司 ****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017.54 ****799.51 ****386.02
质量(如有)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天 90天 90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马佩佩 王玲玲 聂红鲜
证书名称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64318 鄂242****29220 鄂242****04918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镇北大街23号
联系人:邹主任
电话(传真):0719-****20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南门路**人才公寓**1220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189****7007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县**镇北大街23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9-****202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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