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镇横溪村亮化绿化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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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镇横溪村亮化绿化提升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1、******公司2、**省**县****公司3、******公司4、******公司5、****公司6、******公司7、金光道****公司8、****公司9、******公司10、******公司11、**巴洛****公司12、******公司13、******公司14、******公司15、**鑫****公司16、****公司17、****公司18、******公司19、****公司20、**恒****公司21、******公司22、福****公司23、福****公司24、******公司25、******公司26、****公司27、******公司28、******公司29、******公司30、中闽启越****公司31、**省****公司32、******公司33、******公司34、**兴****公司35、******公司36、**安城****公司37、******公司38、福****公司39、中闽知建****公司40、******公司41、******公司42、****公司43、**省****公司44、**鑫****公司45、福****公司46、中连鼎中(福****公司47、******公司48、******公司49、轩卓****公司50、**县****公司51、****公司52、**九鼎****公司53、****公司54、星岚海(福****公司55、******公司56、**市****公司57、信辰至业(福****公司58、******公司59、******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津镇横溪村亮化绿化提升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龙津镇横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金额为31650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津镇横溪村亮化绿化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项目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6503元,下浮K值8%,其中暂列金为8990元,即发包价为291901.96元。
2.5.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工业园研发楼910室)。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标书代写
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2025年11月20日上午10:00分,****人民政府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首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3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3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首善之城 大美龙津”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津镇横溪村
电话:152****1386,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工业园研发楼910室
电话:152****0507,联系人:曾女士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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