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受****委托,****对****、****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到****报名领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1 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标的: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6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优化项目 |
1批 |
否 |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
165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2)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投标人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4)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市**县清源东路3999号3号楼
方式:上门获取
售价:100元
6、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县清源东路3999号3号楼
7、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县清源东路3999号3号楼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其他补充事宜
无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法:188****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清源东路3999号3号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8****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