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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23MA49B0YW0Y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文胜 |
| 张春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隔蒲潭镇云应路特9号 |
| ****噻菌铜原药及制剂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隔蒲潭镇云应路特9号 |
| 经度:113.736 纬度: 30.965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28 |
| 孝环函〔2021〕1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00 |
| 1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23MA49B0YW0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萍昕****公司 |
| ****0100MA4F00H73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5MA7HFBQ37J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14vrwz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噻菌铜原药(1300t/a)、悬浮剂(4300t/a)、液剂(200t/a)及可湿性粉剂(1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噻菌铜原药(1300t/a)、悬浮剂(3300t/a)、液剂(200t/a)及可湿性粉剂(750t/a) |
| 项目实际规模减小,建设一条粉剂生产线,九条噻菌铜原药生产线,四条液剂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噻菌铜原药:原料—缩合—环合—合成—水洗—分离—干燥—成品 悬浮剂:原料—高速剪切—研磨—混合—检测—包装入库 液剂:原料—搅拌—过滤—检测—包装入库 水乳剂:原料—搅拌溶解—低速搅拌—高速剪切—过滤—检测—包装入库 可湿性粉剂:原料—混合—气流粉碎—再混合—检测—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噻菌铜原药:原料—缩合—环合—合成—水洗—分离—成品 悬浮剂:原料—高速剪切—研磨—混合—检测—包装入库 液剂:原料—搅拌—过滤—检测—包装入库 水乳剂:原料—搅拌溶解—低速搅拌—高速剪切—过滤—检测—包装入库 可湿性粉剂:原料—混合—气流粉碎—再混合—检测—包装入库 |
| 噻菌铜原药:去掉最后干燥工序; 其他工序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项目噻菌铜生产线及结晶干燥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结晶干燥车间的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液剂车产生的含尘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剂车间产生的含尘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附壁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碱洗塔废水等,****处理站(处理规模:400m3/d,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达到**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大渠; 噪声:设备噪声:加装设消声器、减震垫,空压机基础减震、设消声器等; 固废: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返回生产厂家重复使用;滤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破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地面清理粉尘及更换的吸尘器滤袋: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产品检测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除尘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清渣:委托园区环卫定期抽清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项目噻菌铜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投料粉尘经三级碱洗+二级水洗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结晶车间的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液剂车产生的含尘气体经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水洗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固剂车间产生的含尘气体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附壁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车间/设备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碱洗塔废水等,****处理站(处理规模:400m3/d,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处理达到**盐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大渠; 噪声:设备噪声:加装设消声器、减震垫,空压机基础减震、设消声器等; 固废: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交由孝****公司处置;滤渣:无;废包装材料(破损)、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地面清理粉尘及更换的吸尘器滤袋、除尘灰交由孝****公司处置;产品检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清渣:委托园区环卫定期抽清 |
| 废气:原料硫氰酸铵由原干料变化为湿料投加,减少投料粉尘产生;原结晶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为返回合成车间处理,现改为此部分废气在结晶车间收集后经过二级碱洗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噻菌铜络合工序取消干燥工序,因此无干燥粉尘产生;液剂车间于布袋除尘后又增加二级水洗,处理效率提高;固废:沾染原料的包装袋作为危废处置;实际过程中无此部分危废产生,未溶原料将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利用减少了此部分危废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4.647 | 0 | 0 | 0 | 4.647 | 4.647 | |
| 0 | 2.32 | 2.57 | 0 | 0 | 2.32 | 2.32 | |
| 0 | 0.23 | 0.26 | 0 | 0 | 0.23 | 0.2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62 | 2.892 | 0 | 0 | 0.362 | 0.362 | / |
| 0 | 0.079 | 0.098 | 0 | 0 | 0.079 | 0.079 | / |
| 1 | ****处理站(处理规模:400m3/d,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 | **县盐化工****水厂接管标准特征因子总铜参照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厂区设置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池 | 总铜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限值要求,其他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处理厂进水标准。 |
| 1 | 合成车间噻菌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1#)排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2#)排放;结晶干燥车间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3#)排放;液剂车间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4#)排放;固剂车间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5#)排放 | 氯化氢、非甲烷总经、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项目合成车间噻菌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及投料粉尘经“三级碱洗+二级水洗”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结晶干燥车间产生的废气经“二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液剂车间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水洗”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固剂车间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 合成车间(P1)排气筒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10-3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9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2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2.7×10-4kg/h;固剂车间(P2)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结晶烘干车间(P3)排气筒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3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3×10-4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85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7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9.7×10-5kg/h;液剂车间(P4)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工艺废气中氯化氢、非甲烷总经、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废气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
| 1 | 通过对厂区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项目厂区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了隔音、减振措施 | 项目东侧、北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南侧、西侧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
| 1 | 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收集管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 厂区设置分区防渗,污水收集管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罐区等,设置重点防渗,其他区域设置一般防渗,设施地下水长期监测井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滤料滤渣、吸附粉尘及滤布、废矿物油、含油废物、废弃包装、检测废物、污泥及废弃布袋等,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园区环卫定期抽清。项目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清理粉尘及吸尘器滤袋、产品检测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及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孝****公司及******公司处置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厂区须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700m3事故应急池、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 厂区设置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和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罐区应按环评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如灭火器等;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850m3事故应急池、2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后期将加强员工培训及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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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围墙外200m范围内石家垸子(东北侧约86户)、夹港石村(西北侧约10户)已经搬迁;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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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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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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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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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废水排口须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污染物监测数据联网,并定期形成监测记录报告存档备查,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合理设置项目各类管线,厂区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相关要求,合理分布地上管线和地下管线。应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相关规定,对不同的管道使用不同的识别色,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其管遒须设置危险标识; 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化学需氧量2.57t/a、氨氮0.26t/a、挥发性有机物0.098t/a;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设立了相应的标识标牌;废气排气筒设置了永久监测口,废水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DA001排气筒已经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已经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实施环境监测计划; 已经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相关规定,对不同的管道使用不同的识别色,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其管遒设置了危险标识; 根据监测数据核算项目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362t/a;挥发性有机物:0.079t/a;COD:2.32t/a;NH3-N:0.23t/a。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项目已经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常规监测数据均在平台公示,施工期间及试生产过程均未收到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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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