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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和2025年度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生发〔2025〕16号)精神,国家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任务3000亩,要求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及项目建设任务质量自评并落地上图,项目按先建后补原则实施。造林主体自愿申请,经具有林业类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作业****林业局审批同意,造林主体根据作业设计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我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该项目符合造林补助面积3000亩,现将拟补助造林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止。如对拟予以补助造林主体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告知真实姓名。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5-****659。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补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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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