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工业产品部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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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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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工业产品部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工业产品部气相色谱仪

1

190000

工业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政府采购政策:

4.1进口产品:否

4.2节能产品:采购包1适用。

4.3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适用。

4.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工业产品部气相色谱仪】,【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8:30至12:00,14:00至17:30(**时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1)到****所在地获取。

(2)邮件形式:将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司邮箱(****@163.com)。****公司****公司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

7.3.标书邮寄打印费: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8.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08日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室,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标书代写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的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

地址:**市**区**卢滨路372号

电话:郑女士

联系人:0591-****2410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

电话:0591-****5366

联系人:廖小兰、庄子薰、曾盘旺、张榕

电子信箱:****@163.com。

附1: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17********0697041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

3.若投多个采购包的,请投标人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要求,进行缴交。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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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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