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定水镇孟庄村拖拉机出租 | ||
| **** | 项目类型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 |
| **省/**市/**县/定水镇 | 详细地址**县定水镇孟庄村 | |
| 出租 | 流转年数5年 | |
| 至 | ||
| 2025-11-14 08:30:00 至 2025-11-21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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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定水镇孟庄村1台拖拉机出租,该农机为1台**红牌-LX1200-LX1600系列拖拉机,出租期限5年,标的查看联系人:孙善龙 ,电话:158****2259。 2.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如对农机进行改造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若将农机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农机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7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5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元(¥10)。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3 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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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4300元/年 | 保证金500元 | |
| 一次性支付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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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经理 | 联系人电话135****4080 |
| 联系人传真 |
| 暂无数据 |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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