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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 “薪安**”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17号)文件精神,通过项目申报、现场评审等环节,拟认定**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信**)一标段、**市2022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信**)二标段等两个项目为**市“薪安项目”。现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7日至11月24日。如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431-****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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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