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宋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12、13、18层
成交金额:8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区宋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本项目为**市**区宋疃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建设内容涵盖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导入、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实施方案成果需严格符合《**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查要点(试行)》要求,******厅审批备案。 服务时间:实施方案编制至备案完成,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具体执行时间及备案标准,******厅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迎宾路169号国购汽车文化园3号楼
联系人:0561-****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广场1栋1406室
联系方式:181****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志远
电 话:181****0512